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K103+586-K103+784段增设声屏障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HP-C082100500655-1
本招标项目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K103+586-K103+784段增设声屏障工程已由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 《关于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桥涵病害维修处治和增设声屏障两项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交公路【2021】4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1建设地点: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
2.2建设规模:
对北京方向K103+586~K103+784段(定兴县北太平庄村)增设声屏障。其中K103+586~K103+712.5、K103+735.5~K103+784段为路基段,声屏障高度为4.5米,基础采用80×80厘米现浇钢筋混凝土桩基、间距4米,桩基顶部采用100×40厘米现浇钢筋混凝土地梁连接;K103+712.5~K103+735.5段为桥梁段,声屏障高度为4.5米,立柱采用150×150毫米的H型钢、间距2米,立柱通过螺栓锚固在桥梁混凝土护栏顶面。声屏障材料均采用彩钢隔声窗+隔声板,分别为2×1米、2×0.5米,共计增设声屏障198米。
工程内容最终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具体工程内容及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3计划工期:本项目预计开工日期为2021年4月,工期45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K103+586-K103+784段增设声屏障工程施工,分为1个标段。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2要求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项目经理等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第1名的报名投标。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包括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18年3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的,不得参加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3 月26日至2021年 3 月 30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4 月 7 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21楼会议室(石家庄正定新区阳光路39号传媒大厦20层2112)。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hiway.com/)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招标人: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
地 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片区原石家庄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1206-2 |
邮 编:050000 |
电 话:0311- 83705081 |
传 真:0311- 83705181 |
联系人:魏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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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邮 编:050010
联系人:王岩
电 话:0311-69052062
电子邮件:ahzb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