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公告

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2026年部分路段声屏障更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 者:        来 源:        2026年03月30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2026年部分路段声屏障更换工程已由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冀交投战〔2025〕613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2026年部分路段声屏障更换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投高〔2026〕93号)批准招标方案已经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26]E004号,项目业主为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沿线

2.1.2建设规模:(1)北京方向K95+810-K94+912、K103+810-K103+610、K116+760-K116+184、K196+986-K196+628、K223+000-K222+262、石家庄方向K92+810-K93+412、K94+850-K95+414、K98+980-K99+592、K188+066-K188+612共9个路段发生锈蚀、损坏的声屏障屏体更换为玻璃钢隔声板,基础利旧。路基段屏体高为4.5米、挡墙路段屏体高为3.5米、桥梁段屏体高为4.5米,长度合计为5094延米。(2)保定南收费站出口广场路侧声屏障屏体更换为玻璃钢+双玻双面光伏板组合式隔声板,基础利旧。屏体总高为4.5米,长度为200延米。

2.2招标范围: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2026年部分路段声屏障更换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5月,计划工期2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其他要求: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增加3.6条:本项目设计单位为河北锐驰交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与设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不适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30日上午09:00至2026年44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2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以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网站”、“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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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河北合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王伟 电话:0311-85057089 邮箱:hechenzixun@126.com。招标人: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飞飞 电话:0311-83705085。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电话:0311-66726997、0311-66726995

电子邮箱:/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无;收费金额:0元。

13.联系方式

人: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河北合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新区尉佗街8号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北二环东路78号

   编:    050000                   

   编:050000

人:    韩飞飞                   

项目负责人:王伟 

   话:    0311-83705085             

   话:    0311-85057089              

 

14.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规则与程序

附件3: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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