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推雪铲采购,招标人为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推雪铲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单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项目概况:采购推雪铲11台。
2.1.1项目名称: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推雪铲采购。
2.1.2交货期:1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2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
2.2招标范围: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推雪铲采购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等全部相关工作。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
标段 | 设备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数量(台) |
1 | 前置重型超宽除雪铲 | 除雪铲最大宽度≥5m,倾斜角度±30°,雪铲高度≥900mm,铲体为四连杆结构,采用垂直避障方式完成避障。 | 3 |
2 | 前置重型除雪铲 | 除雪铲最大宽度≥3.5m,倾斜角度±30°,雪铲高度≥900mm,铲体为四连杆结构,采用垂直避障方式完成避障。 | 8 |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其他要求:
(1)本公告3.3款修改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不得与该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每个投标人可对2个标段投标;仅允许中1个标。参加2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5日9时至2024年9月30日17时,登录“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https://ebidding.hebtig.com/)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招标文件列表中所有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或河北交投CA数字证书登录“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https://ebidding.hebtig.com)”,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但须在开标时间登陆“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https://ebidding.hebtig.com/)网上开标大厅观看开标直播并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网站”、“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7.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河北合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伟 电话:0311-85057089 邮箱:hechenzixun@126.com。
8.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
电话:0311-83705122
电子邮箱:/
9.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收费金额:每标段800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新区尉佗街8号
联系人:魏浩辉
电 话:0311-83705081
招标代理:河北合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北二环东路78号
联 系 人:王伟、唐海燕
电 话:0311-85057089
11.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制造商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进口设备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总代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代理商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其代理的制造商必须满足对上述投标人为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具有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所投设备的唯一授权书。 |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过去1年(2023年9月1日至今)不曾在高速公路养护设备供货合同中因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养护设备供货合同被解除。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以评标价低的优先; (2)评标价也相等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 (3)技术得分也相等时,以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附录2(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的供货业绩累计设备数量多的优先。 如同一投标人在2个标段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时,则只推荐为1标段中标候选人。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
备选投标方案 | 投标人未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其他 | 制造商及其授权委托的代理商未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标段号与所投标段一致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交货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交货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技术性能指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分包 | 投标人未对本项目进行分包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 | ||
技术支持资料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3项规定 | ||
投标材料及相关服务 |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增加:3.1.4 |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 |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
增加:3.2.5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核查 | 3.2.5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含分公司)的复核结果一致。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导致不能满足资格评审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验证方式对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进行验证。如投标人未提供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的验证方式,或根据提供的验证方式无法核实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续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