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石高速公路2021年桥检车租赁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实施地点: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
2.2实施用途:为做好过水桥梁、大跨径、高净空桥梁的经常性检查,需租赁桥检车。
2.3租赁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按照甲方的需要,租用桥梁检查专用车对京石高速公路沿线重点桥梁进行检查。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京石高速公路2021年桥检车租赁,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伸展达到22m及以上,且车况良好的桁架式桥梁检测车。具有桥检车购车发票和桥检车车辆行车本。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第1名的报名投标。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包括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4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 9 日至2021年6月 15 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正定新区阳光路39号石家庄传媒大厦21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6 月 16 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2112会议室(石家庄市正定新区阳光路39号石家庄传媒大厦21层)。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hiway.com/)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招标人: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 |
地 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片区原石家庄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1206-2 | |
邮 编:050051 | |
联系人:刘工 | |
电 话:0311-83705091 | |
传 真:0311-83705181 | |
电子邮箱:/ 网址:/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石家庄熙园支行 账号:1310806700180100133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