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2024年至2026年公路技术状况检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2024年至2026年公路技术状况检测项目已由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2024年至2026年公路技术状况检测项目。
2.2项目概况:
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北起涿州市码头镇西杨合村(京冀交界处),南至石家庄市藁城彭家庄,全长224.677公里(K45+602-K270+279.767),设计车速120km/小时,双向八车道,路基全宽42m。京石高速途径涿州市、高碑店市、定兴县、保定徐水区、保定莲池区、保定清苑区、望都县、定州市、新乐市、藁城区共11个县(市区)。北部与廊涿高速相通,中部与保津、保沧高速相接,南端与石黄高速交叉,与石安高速相接。全线共有特大桥12座,大桥80座,中桥159座,小桥612座,涵洞326道,桥梁总长度共计58123延米。
2.3检测服务期:2024年至2026年。
2.3.1年度定期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桥梁水下桩基及水中桥墩检测和年度安全隐患排查分为以下七个阶段:
第一阶段:要求在2024年11月10日前,完成京石高速公路2024年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桥梁定期检测、桥梁水下桩基及水中桥墩检测全部外业检测工作,出具检测报告书,并对路面、桥梁主要病害成因进行分析,有针对性的提出养护对策,提出预防性养护建议。完成2024年度道路、桥梁、高边坡、高填方、交通安全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提供排查报告。
第二阶段:服务期30天,在2025年4月20日前,完成路面损坏状况(PCI)、路面平整度(RQI)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第三阶段:2025年6月20日前,完成2025年度道路、桥梁、高边坡、高填方、交通安全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提供排查报告。
第四阶段:要求在2025年11月10日前,完成京石高速公路2025年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桥梁定期检测、桥梁水下桩基及水中桥墩检测全部外业检测工作,出具检测报告书,并对路面、桥梁主要病害成因进行分析,有针对性的提出养护对策,提出预防性养护建议。
第五阶段:服务期30天,在2026年4月20日前,完成路面损坏状况(PCI)、路面平整度(RQI)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第六阶段:2026年6月20日前,完成2026年度道路、桥梁、高边坡、高填方、交通安全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提供排查报告。
第七阶段:要求在2026年11月10日前,完成京石高速公路2026年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桥梁定期检测、桥梁水下桩基及水中桥墩检测全部外业检测工作,出具检测报告书,并对路面、桥梁主要病害成因进行分析,有针对性的提出养护对策,提出预防性养护建议。
2.3.2桥梁特殊检查:根据发包人需求提供服务。
2.3.3大件运输相关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全合同周期提供服务。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2.4.1年度定期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
(1)路面指标检测技术服务:路面结构强度(检测路段的20%)、路面平整度、路面车辙深度、路面抗滑性能、路面损坏状况、路基技术状况、设施技术状况、路面跳车、路面磨耗、路面标线厚度、路面标线逆反射系数,养护管理系统录入。
(2)桥涵定期检查技术服务:桥涵定期检查、桥梁基本状况卡片、定期检查记录表(桥梁卡片)、大桥、特大桥永久性控制点维护及观测、桥梁管理系统数据录入(高速公路智能化养护管理平台和河北省公路桥梁管理系统)。
(3)按照规范提供MQI评定报告及各分项指标数据及分析,对路面、桥梁主要病害成因进行分析,有针对性的提出养护对策,提出预防性养护建议。
(4)年度公路路网系统数据录入更新。
2.4.2桥梁水下桩基及水中桥墩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2.4.3年度安全隐患排查:道路、桥梁、高边坡、高填方、交通安全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提供排查报告及处治方案。
2.4.4桥梁特殊检查,出具检测报告。
2.4.5大件运输相关服务:河北省大件运输许可平台系统管理;大件运输车辆通行荷载验算技术支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需要录入数据的系统;派员协助省厅公路处开展大件运输审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满足本公告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5日9时至2024年9月1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https://ebidding.hebtig.com/)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招标文件列表中所有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5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或河北交投CA数字证书登录“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https://ebidding.hebtig.com)”,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但须在开标时间登陆“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https://ebidding.hebtig.com/)网上开标大厅观看开标直播并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5.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为“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网站”、“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河北合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伟 电话:0311-85057089 邮箱:hechenzixun@126.com。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
电话:0311-83705122
电子邮箱:/
9.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收费金额:900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新区尉佗街8号
联 系 人:田永红
电 话:0311-8370509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合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北二环东路78号
联 系 人:王伟、唐海燕
电 话:0311-85057089
11.附件
附件2:评标办法
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质量检测甲级资质或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检测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 具备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19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的高速公路检测项目(合同内容须同时包含路面、桥梁检测内容)。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近1年(2023年9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高速公路项目试验检测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项目试验检测合同被解除。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公路、桥梁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业),近5年内(2019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担任过1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的高速公路检测项目(合同内容须同时包含路面、桥梁检测内容)的项目负责人或检测负责人。 |
附件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金额累计较多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检测服务期、项目负责人;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款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进行分包。 (8)同一投标人未同时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同时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报价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合计与投标函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分分值构成: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45分 项目负责人: 20分 企业业绩: 2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当所有投标价都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2.2.4 | 评分标准 | 详见评分标准表 |
3.4.2-3.4.4 | 不适用 | |
3.6.1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核查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ttiis.cn/)的复核结果一致; 投标人应保证所附截图的真实性,如发现核查结果不一致则视为相关截图弄虚作假。 (2)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情形的(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评标时还应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形的(均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导致不能满足资格评审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验证方式对电子银行保函或电子担保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进行验证。如投标人未提供电子银行保函或电子担保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的验证方式,或根据提供的验证方式无法核实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3.9.3 | 评标 结果 |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 (1) | 技术建议书 | 45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 5分 | 对本项目的理解基本全面,得3分; |
对本项目的理解全面,无漏项,得3-4分; | |||||
对本项目的理解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4-5分; | |||||
招标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5分 | 项目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的针对性一般,技术建议基本可行,得9分; | |||
项目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针对性较强,技术建议可行,得9-12分; | |||||
项目的特点针对性强,关键技术问题对策明确、合理,技术建议科学、有效、可行,得12-15分。 |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5分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得3分; |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得3-4分; |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科学,安排周密,得4-5分。 | |||||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 15分 | 质量、进度及安全保证措施不够具体,可实施性一般,得9分; | |||
质量、进度及安全保证措施较具体,可实施性较强,得9-12分; | |||||
质量、进度及安全保证措施具体可靠,可实施性强,适合本项目,得12-15分。 | |||||
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 | 5分 | 投标人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一般,得3分; | |||
投标人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较完善,得3-4分; | |||||
投标人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完善合理,得4-5分。 | |||||
2.2.4 (2) | 主要人员 | 20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20分 |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要求得12分; 每增加1项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要求的业绩加4分,本项最多加8分。 |
2.2.4 (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2.2.4 (4) | 其他因素 | 25分 | 企业业绩 | 25分 |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得15分; 每增加一项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的业绩得2.5分,本项最多加5分。 |
注:1、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汇总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技术建议书各评分因素缺项,则该项得0分。